张某是一名保洁员工,今年7月受武汉市某物业公司雇佣,安排至汉街某写字楼从事保洁工作,却一直未拿到工资。前不久,张某去打扫楼道卫生时,被写字楼的管理人员训斥,感觉到人格受到侮辱,张某情绪激动之下坐到了天台边沿上…… 经过民警与调解员的耐心开导,张某被劝下了天台。水果湖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汉街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李刚耐心询问其家庭情况,了解到其子今年刚考上大学,正是用钱紧张的时候,李刚循循善诱,缓解张某的精神压力,引导其梳理诉求。张某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同时要求写字楼的管理人员向其赔礼道歉。 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并非故意拖欠工资,而是由于其甲方拖欠数月保洁服务费用,致使其资金短缺,暂时无钱支付员工工资。 参与调解的大纲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相关法规,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应立即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 解铃还须系铃人,调解员和律师又向物业公司的“甲方”了解其拖欠服务费问题缘由,该公司负责人称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其公司在资金运转上也存在困难,对于拖欠的服务费用,会尽快核算。 李刚说,疫情为不可抗力,允许合理延期,但不是万能挡箭牌,5月大部分企业开始复工复产,6月逐渐恢复正常,公司应积极履行义务,将拖欠的服务费尽快支付。 近日,经过多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张某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写字楼的管理人员对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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